卢森堡对冲基金接受金融部门监督委员会 (CSSF) 的直接监管和监督。 传统上,对冲基金是作为UCI(集体投资企业)和专业投资基金 (SIF) 建立的。 法律形式的选择将取决于投资者及其偏好的投资策略和目标受众。 由于其受监管的性质,投资者必须任命一名对冲基金监管人来承担管理和监督职责。 此外,对冲基金必须遵守另类投资基金经理指令 (AIFMD)和现行立法的规定。 对冲基金投资卢森堡 对冲基金可以设置为: 公共有限责任公司私人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合伙制 卢森堡对冲基金可以在以下制度下设立: 对冲基金作为专业投资基金 (SI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