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 年 7 月 19 日,欧盟委员会 (EC) 宣布,Holding 1929 Company 违反了欧共体第 87 条关于国家援助规则的条约并扭曲了竞争。 作为回应,卢森堡起草了 2008 年 5 月 11 日的法律或 SPF 法,引入了私人财富管理 (SPF) 结构,这是一种用于私人或家庭财富管理的投资工具。 这种投资工具主要是为了取代卢森堡的免税控股公司Holding 1929 Company。
家庭财富管理公司 (SPF) 法律形式
根据 SPF 法第 1 条,家族财富管理公司 (SPF) 可以以卢森堡法律规定的任何资本公司的形式成立。 牢记这一点,家庭财富管理公司 (SPF) 可以在卢森堡采用以下法律形式之一:
- 私人有限责任公司 (SARL)
- 合伙股份有限公司(SCA)
- 公共有限公司形式的合作社(SCOP)
家族财富管理公司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它不能是一个透明的实体,例如合伙企业。
卢森堡敦促家庭财富管理公司 (SPF)的公司章程应明确声明其受 SPF 法规定的约束。 公司名称在选择其法律形式后将始终被补充。 家庭财富管理公司 (SPF) 的最低股本将取决于法律结构的选择。
家族财富管理公司 (SPF) 金融资产
根据 SPF 法第 1 条,家庭财富管理公司 (SPF) 在以下方面的限制:
- 反对收购
- 金融资产的持有和管理
卢森堡家族财富管理公司 (SPF) 不得开展或从事任何业务或商业活动。
根据2005 年 8 月 5 日的法律, SPF 法第 2 条第 1 款明确将金融资产定义为金融工具。 因此,卢森堡家庭财富管理公司 (SPF) 可以持有以下类型的资产:
- 任何形式的股份
- 证券
- 衍生品
- 银行账户上的存款和现金
金融资产的定义范围明确指出,家族财富管理公司 (SPF) 结构中通常固有的任何金融资产都可能由卢森堡家族财富管理公司 (SPF) 持有。
根据 SPF 法第 2 条第 2 款,家族财富管理公司(SPF)只要不参与管理,就可以参股公司。 家族财富管理公司(SPF)只能承担被动投资者的角色;因此,它不能为其任何参与方提供有偿服务,例如簿记、后台活动和有息贷款。
家庭财富管理公司 (SPF) 合格投资者
根据 SPF 法第 1 条,家族财富管理公司 (SPF) 的股份只能由私人投资者持有,如 SPF 法第 3 条第 (1) 款所述。 这些包括以下内容:
- 管理私人财富资产的自然人。
- 专门为自然人、团体或家族办公室(信托和基金会)的私人财富提供服务的财富规划实体。
- 为上述两种投资者工作的中介机构,例如根据信托协议行事的银行。
家族财富管理公司 (SPF) 的主要目标是充当家族控股实体。 它不能被持有或提供给公众。 家庭财富管理公司 (SPF) 发行的股票不能承担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公开上市。
家族财富管理公司(SPF)监管
卢森堡家族财富管理公司 (SPF) 无需获得金融部门监管委员会 (CSSF) 的批准。
可以对金融部门监督委员会 (CSSF) 实施税收控制的有关政府机构是登记和国有资产管理局。 其控制和调查权仅限于搜索和评估与家庭财富管理公司 (SPF) 税收状况相关的事实和信息,以及确保和确认公平和准确的税收征收和家庭财富管理公司应缴纳的税款所需的所有数据公司 (SPF)。
特许会计师或审计师必须每年不迟于 7 月 31 日签发证书,确认以下内容:
- 家庭财富管理公司 (SPF) 由合格投资者组成。
- 它从非欧盟公司获得的股息不超过 5%,税率低于 11%。
- 确认遵守欧盟储蓄指令(2003 年 6 月 3 日的理事会指令 2003/48?EC)作为支付代理人的义务。
家族财富管理公司 (SPF) 税务规则
家庭财富管理公司 (SPF) 应满足以下几项要求才能获得卢森堡现行免税规则的资格:
- 年度股息由不受视为等同于卢森堡所得税的税收的公司支付给家庭财富管理公司 (SPF) 。 因此,任何相关公司都必须以至少 11% 的比率进行评估。
- 它不在欧盟委员会母子公司指令(理事会指令)90/435 的涵盖范围内,占相关年度向家庭财富管理公司 (SPF) 支付的总股息的 5% 以下。
如果家庭财富管理公司 (SPF) 满足以下标准,则他们有资格获得以下税收规定:
- 家庭财富管理公司 (SPF) 不需要维持任何债务权益比率。
- 0.25%的认购税率作为债务的一部分,超过发行溢价增加的实收资本的八倍。
- 没有企业所得税。
- 无市政营业税。
- 无增值税 (VAT)。
- 认购税率为 0.25%,最低税额为每年 100 欧元,最高为每年 125,000 欧元,根据发行溢价(如有)增加的实收资本金额。 订阅税将按季度申报。
- 在家族财富管理公司 (SPF) 成立和清算期间,它必须按照其在该季度存在的天数按比例缴纳认购税。
- 在利息预扣税方面,必须向卢森堡居民缴纳。 根据欧盟储蓄指令的现行规定,他们将按 10% 的税率征税,而非居民自然人将按 20% 的利息预扣税进行评估。
- 在分配预扣税方面,支付给卢森堡居民和非居民的股息无需缴纳预扣税。
- 家庭财富管理公司 (SPF) 免缴财富税,而卢森堡公司 (Soparfis) 则对其总资产缴纳 0.5% 的财富税。
- 家庭财富管理公司 (SPF) 不能享受母子公司指令(1990 年 7 月 23 日的理事会指令 90/435/EEC)中包含的特权。
- 根据卢森堡与欧盟和非欧盟国家签订的大多数双重征税条约,家庭财富管理公司 (SPF) 无法为任何条约保护提供质量。
卢森堡注册和国有财产管理局可以从任何违反与其地位相关的规定的家庭财富管理公司 (SPF) 撤回特定税收待遇的好处。
卢森堡家族财富管理公司 (SPF) 的最新动态?
2001 年 7 月 17 日,政府委员会批准了一项法律草案,为卢森堡的家庭财富管理公司 (SPF) 提出更具吸引力的税收制度。 修订后的法律于 2012 年 1 月 1 日生效,旨在废除对家庭财富管理公司 (SPF) 身份不适用免税的标准。
根据现行的 SPF 法,如果家庭财富管理公司 (SPF) 从非居民公司和未经评估的非上市公司获得至少 5% 的股息总额,则可能会失去给定年度的免税优惠税收与卢森堡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相当。
欧盟委员会观察到,家族财富管理公司 (SPF) 可能会投资于任何卢森堡公司(是否免税),同时保持所有免税优惠。 该反滥用条款可能会阻止卢森堡实体投资类似的外国工具。
新法律颁布后,将允许家庭财富管理公司(SPF)从位于低税收管辖区的外国公司获得股息。 这项修正案无疑将提高家庭在卢森堡家庭财富管理公司 (SPF) 结构中的利益。
作为首屈一指的商业咨询机构,Damalion 支持自然人、财富管理公司和中介机构在卢森堡设立家族财富管理公司,并长期发展他们的最佳利益。 考虑到公司管理、税法、监管规定、会计等因素,我们经验丰富的顾问团队将评估您的整体状况,以有效地为未来的成功和扩张做好准备。 我们的全球服务网络由法律、会计和其他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可帮助您在卢森堡成功组建家族财富管理公司。立即联系 Damalion 专家以了解更多信息。
此信息无意替代特定的个性化税务或法律建议。 我们建议您与合格的税务或法律顾问讨论您的具体情况。
卢森堡家族财富管理公司(SPF)的重点——适格性、允许资产、禁止事项、2025 更新、税务要点、监管概览与“组建至启用”清晰流程
面向私人投资者、企业家、家族办公室及其 SPV • Damalion 协助范围界定、文件准备与银行协调。任何批准均以主管机关与银行的裁量为准。
最后更新:SPF 概览
家族财富管理公司(SPF)是卢森堡用于持有与管理金融资产的私人财富工具。其不得从事商业活动,仅向合格的私人投资者及其合格财富载体开放。
谁可以持有 SPF?
- 以自有财富为目的的自然人。
- 专为上述自然人服务的财富规划实体(如家族办公室、信托、基金会)。
- 代表上述主体行事的中介机构(在授权或信托安排下)。
2025 年税务与法律变更(除非另有说明,自 2025-01-01 起生效)
- 年度最低认购税上调至 €1,000(此前最低 €100)。税率仍为0.25%,年度上限 €125,000,维持按季度申报/缴纳。
- 公司名称要求:公司名称须包含“société de gestion de patrimoine familial”或“SPF”。存量 SPF 须使章程与商业登记名称保持一致。
- AED 执法强化:引入/明确行政罚款。形式性违规(如名称不合规、缺少合规证明或未申报认购税)最高€10,000;实质性违规(如非合格投资者、禁止活动、违规不动产持有)最高€250,000。
- 税基口径明确(依据 AED 说明):实缴资本与股本溢价必然计入;超过 8× 权益的债务部分计入。债务金额以会计年度首日为参考。
- 行政更新:更新 AED 申报联系信息;删除 SPF 法中的过时法条引用。
允许与禁止的资产/活动
主题 | 允许 | 禁止 |
---|---|---|
资产 | 股票、债券、基金份额、存款及类似金融工具 | 直接或透明不动产;经营性资产 |
活动 | 对金融资产的被动持有与管理 | 商业活动;有偿服务;向第三方发放计息贷款 |
参股 | 以被动投资者身份持有权益 | 对子公司实施管理或提供有偿的集团内部服务 |
税务要点(SPF)
- 免征公司所得税、市政营业税与净财富税。
- 认购税:按实缴资本 + 股本溢价 + 超过 8× 权益的债务部分的0.25%计征;年度最低 €1,000;年度上限 €125,000;按季度申报与缴纳。
- 卢森堡法下,SPF 分红在源头不预扣卢森堡股息税;投资者层面的纳税取决于其税收居民身份及适用协定。
监管与年度确认
- 不受 CSSF 监管;由登记与税务总署(AED)就认购税与资格进行监督。
- 每年由会计师/审计师出具合格投资者与 SPF 条件符合性的证明。
- 保存清晰的投资者资格证据、合规的“SPF”命名与一致的治理档案。
清晰的组建流程
- 范围与投资者:确认资格与拟持资产类型。
- 选择法律形态:Sàrl 或 SA;章程载明 SPF 法律依据与 2025 命名要求。
- 治理准备:章程、登记簿、签字矩阵;必要时股东协议。
- 开立银行账户:UBO/KYC、资金来源、签字权限、支付限额。
- 公证与登记:设立并在 RCS 登记;确保名称在所有申报中一致。
- 运营与复核:在卢森堡保存会议纪要/登记簿;季度申报认购税;年度资格证明。
成本与实务
- 设立、公证与登记成本;持续的会计与年度证明成本。
- 银行费用取决于尽调画像与服务层级。
- 在治理整洁、名称合规与文件一致的情况下,运营负担较低。
延伸阅读
常见问题(15 条)
1)2025 年对 SPF 有哪些变化?
2)SPF 的认购税现在是多少?
3)我需要更改公司名称吗?
4)新罚款标准是什么?
5)谁可以成为 SPF 的股东?
6)SPF 可以发放贷款吗?
7)SPF 可以开展商业活动或管理子公司吗?
8)SPF 可以持有不动产吗?
9)认购税税基如何计算?
10)申报频率是否仍为季度?
11)需要 CSSF 批准吗?
12)银行开户通常需要哪些 KYC 要素?
13)SPF 适用的法律形态有哪些?
14)SPF 分红在卢森堡是否预扣股息税?
15)哪些情形会导致丧失 SPF 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