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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西兰信托组建

新西兰信托
信任类型: 全权委托信托。固定利益占有信托。积累和维持信托。可撤销/不可撤销信托。慈善信托。
信任的实际用途: 财富保值。继承规划。资产保护。债权人保护。强制继承人。商业信托。
建立信托: 信托结算。信托声明。
适当的信托法: 英国普通法与新西兰法规
信托期限: 自文书日期起不超过 80 年的期间或文书中规定的其他期间。
信托名称和信托契约语言: 委托人可以选择信托名称,信托契约语言为英文
建立信任的时机: 两周。
最低政府费用: 50.00 新西兰元
在公共登记簿中记录: 不需要。
信托资产托管: 可以在新西兰或国外进行。
受托人的特殊要求(当地居民要求): 是的,需要当地受托人。
需要欧洲经济区的受托人居民(是/否):
受托人: 推荐法人实体。
委托人: 居住在新西兰境外。 可以是信托的受益人。
保护者: 允许使用保护人来平衡授予受托人的广泛自由裁量权。
受益人: 初始信托文书中确定的类别。可以包括明确的增加和排除的权力。受益人可以享受平等或不平等的利益。
信托基金: 对信托中持有的资产类型没有限制。可以增加信托基金。信托以名义初始金额建立,随后增加更多资产。
双重征税协定准入: 是的
税收: 当委托人是新西兰境外的居民时,信托将免于就在新西兰境外产生的收入和资本的新西兰税进行评估。 新西兰不征收遗产税、财富税或资本利得税。 非新西兰居民在创建资产或将资产转让给信托时不征收赠与税、印花税、增值税或同等形式的间接税。
记录保存要求: 在新西兰保存的财务和其他记录。 新西兰居民受托人必须将信托的名称和身份信息、新西兰居民外国受托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委托人是否居住在澳大利亚联邦以及受托人的名称通知税务局。受托人是其成员的认可组织(如适用)。
当地代表要求:
更改适当的信托法的选项: 应在信托文书中注明。
任何其他特殊要求:

我们尽最大努力监督该司法管辖区对经合组织和其他国际机构和国家制定的最新国际法规的遵守情况。

在任何时候,Damalion 都可以自行决定拒绝客户对该司法管辖区的任何要求,并且没有任何义务提供任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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